包头国内ISO认证
包头国内ISO认证
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取得法人资格,有某种资质,可从事批准范围内的认证活动的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它是一种非国机关,是一种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多种性质的组织并行存在的组织机构,目前我国已经有许多专门从事ISO认定产品质量认证的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认可制度在国际认可活动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其认可活动已经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强制性国标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国标准;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ISO认定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将中国标准分为国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DB)、企业标准(QB)四级。
凡列入强制性ISO认定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又名中国强制认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的国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根据2001年12月3日公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制定,由CNCA执行,于2002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必备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必须由经国或CQC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包头国内ISO认证
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苏共25个国的64名代表集会于伦敦,正式表决通过建立ISO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47年2月23日宣告正式成立。ISO负责除电工、电子领域和军工、石油、船舶制造之外的很多重要领域的标准化活动。ISO的高权力机构是每年一次的“全体大会”,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央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企业要想保证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必须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必须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ISO认证/TS16949技术规范已通过ISO技术委员会2/3成员国的投票同意,每隔三年ISO技术委员会要对其进行一次评审,以决定其是否可转化为国际标准。ISO/TS16949技术规范符合全球汽车行业中现用的汽车质量体系要求,并可避免多重认证审核,ISO/TS16949技术规范的发行可供汽车行业临时应用,以便收集使用中的信息和经验。
中央秘书处现有170名职员,由秘书长领导。ISO认证的宗旨是“在世界上促进标准化及其相关活动的发展,以便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在智力、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开展合作。”ISO通过它的2856个技术结构开展技术活动,其中技术委员会(简称TC)共255个,分技术委员会(简称SC)共611个,工作组(WG)2022个,特别工作组38个。
包头国内ISO认证这种被国际上公认的、有效的认证方式,可使企业或组织经过产品认证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同时让顾客和消费者也通过认证标志来识别商品的质量好坏和安全与否。目前,世界各国政府都通过立法的形式建立起这种ISO认定产品认证制度,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这已经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