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知名ISO认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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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于2006年6月1日发布《GB/T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正式将ISO认证ISO22000:2005标准转化为国标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生产、制造、操作和供应食品的组织逐渐认识到,顾客越来越希望这些组织具备和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有能力控制食品安全危害和那些影响食品安全的因素。
强制性ISO认定产品认证制度,是各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人身和动植物生命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ISO认定标准和技术法规。强制性产品认证,是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程序,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为减少汽车供应商不必要的资源浪费和利于汽车公司全球采购战略的实施,国际汽车特别工作组(IATF)以及ISO/TC176、ISO认证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的代表在以ISO9001:1994版质量体系的基础上结合QS-9000、VDA6.1、EAQF(法国)94和AVSQ(意大利)95等质量体系的要求制定了ISO/TS16949技术规范,并于己于1999年1月1日颁布发行适用。
中国采用的产品认证制度主要包括四个基本要素: 质量体系(环境体系)检查评定; 型式检验;监督检验和监督检查。前面两个要素是取得产品认证资格的必备基本条件,后面两个要素是产品认证后的监督措施。为认证目的而进行的型式检验,是由认证机构对一个或多个具有生产代表性的产品样品,通过一系列试验及合理评价来证明受试样品是否符合其相应标准的过程。它是产品安全认证的一个重要环节。型式检验的依据是产品的有关国标准。检验所需样品的数量是由认证机构依据实验室检测的要求而确定的。取样地点是从制造厂的终产品中随机抽取。型式检验必须由经国或CQC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如果有个别特殊的检验项目,检验机构缺乏所需的检验设备,可在独立的检验机构或认证机构的监督下,使用制造厂的检验设备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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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认定产品认证分为强制认证和自愿认证两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将产品认证定义"是由三方通过检验评定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样品型式试验来确认企业的产品、过程或服务是否符合特定要求,是否具备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产品的能力,并给予书面证明的程序。如果一个企业的产品通过了国认证机构的产品认证,就可获得国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允许在认证的产品上加贴认证标志。
企业要想保证产品质量并持续地满足标准的要求,则必须根据该企业的具体情况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仅仅依靠对终产品的抽样检验来进行产品的认证是不完全的。即使是建立在统计基础上的抽样检验也只能证明一个产品批量的质量,不能证明以后生产出厂产品是否持续符合标准的要求。通过检验评定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来证明企业具有持续稳定地生产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是被实践证明了的一种切实可行的方法。当申请认证的产品通过认证后,如何才能保持产品质量和安全的稳定性,保持生产厂的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就必须定期对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验。监督检验就是从生产企业的终产品中或市场上抽取样品,由认可的、独立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ISO认证一方面,一个组织要面对众多的供方,组织面临着如何保证从世界各地和供应链中各层次的供方采购高质量的产品和实现采购要求规范化的挑战.另一方面,一个供方也会面对众多的顾客,供方既要对不同的顾客交付具有不同质量期望和要求的产品,也要应对众多顾客要求不同的频繁的二方审核。我国上海飞机制造厂的航空零部件转包生产项目于2004年7月获得法国国际检验局BVQI颁发的AS91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946年10月14日至26日,中、英、美、法、苏共25个国的64名代表集会于伦敦,正式表决通过建立ISO认证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1947年2月23日宣告正式成立。ISO负责除电工、电子领域和军工、石油、船舶制造之外的很多重要领域的标准化活动。ISO的高权力机构是每年一次的“全体大会”,其日常办事机构是中央秘书处,设在瑞士日内瓦。
赤峰知名ISO认证系统IATF期将修订ISO/TS16949并纳入ISO9001:2000版条文。由于汽车供应商通过了QS-9000或VDA6.1质量体系认证后,其证书在全世界范围内并不能得到所有国的承认和认可(至目前为止,美国三大汽车厂和德国、法国、意大利的OEMs仅就"内部审核"(QS-9000要素4.17)和"分承包方的开发"(QS-9000要素4.6中的4.6.2.1)达成相互认可),且QS-9000和VDA6.1均不是经国际ISO认证标准组织(ISO)颁布发行的。